浦北縣部分公共遊泳場所無證經營(ying)、衛生環境差、缺乏設施、配備救生員不足(zu)……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(fa)權益。近日,浦北縣人民檢察院(yuan)發出檢察建議,督(du)促相關單位依法(fa)履職(zhi),責令“問題”遊泳場所立即整(zheng)改(gai)。
浦北縣檢察院(yuan)檢察官通(tong)過相關報道(dao)了解到,當地部分公共遊泳場所存在無證經營(ying)、設施缺失、環境衛生差等問題,損(sun)害社(she)會公共利益。浦北縣檢察院(yuan)高度重視,針對公共遊泳場所問題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(du)活(huo)動(dong)。
檢察官在調查走訪(fang)中發現,浦北縣部分公共遊泳場所未辦理(li)危險性體(ti)育(yu)項目(mu)經營(ying)許可證、衛生許可證;未配備足(zu)夠的救生員或救生員未持證上崗;未設置急救室,未配備氧(yang)氣袋(dai)、救護床、急救藥品和器材等,違反相關法(fa)律法(fa)規(gui)。
下一步,浦北縣檢察院(yuan)將(jiang)跟進整(zheng)改(gai)進度,促使相關行(xing)政單位建立針對公共遊泳場所的長(chang)效(xiao)監管機製,切實(shi)維(wei)護社(she)會公益利益。